【本報訊】曾任機場副工程師的水電工人,涉嫌由繼女六歲起,便對她性侵犯,淫行長達八年,當繼女年紀漸長時,便拿她拍拖及偷偷上網會友人為把柄,要脅她就範,繼女對其侵犯習以為常,還在每次完事後向繼父討錢。繼父否認8項非禮及非法性交罪,案件昨在高等法院開審,繼女指被告曾妄言:「18歲前係我嘅,18歲後係老公嘅!」 記者:陳曉薇
現年41歲的被告,被控於97年至去年10月31日,在寓所非禮繼女四次,另與未成年的繼女四次發生性關係。
受害人6歲已遭非禮
控方昨指,涉案繼女91年於貴州出生,95年獲批准來港定居,其母兩年後與其生父離婚,她便隨母親與繼父同住,當年她只有6歲,便遭繼父首次非禮,其母99年開報紙檔,同年懷有弟弟,被告卻趁妻子懷孕,與繼女性交,繼女擔心懷孕,被告說:「邊有咁好彩?」又警告她不得告訴別人。
控方在庭上播放繼女替警方所做的會面錄影。繼女表示,繼父曾多次迫她口交,她亦曾向母親投訴,母親只罵她,並無報警。據她記得,繼父有次看色情電影時,叫她依電影情節,替他口交,她不願意,還是抗拒不了。其後又有一次,繼父用舌舔其下體,迫她口交,她不就範,遭繼父乘機施暴。
繼女續指,母親叫她稱呼繼父為「爹哋」,繼父於去年9月前,在機場客運大樓任副工程師,其後一直失業,她遭侵犯期間,不時反抗,說不願意,但繼父總不理她。她去年底拍拖,母親並不知道,又因擔心她誤交損友,不准她上網,但她卻於晚上偷偷上網與友聊天,有時心煩意亂,母親又常不在家,惟有將心事向繼父傾訴,豈料繼父卻揚言將事告訴妻子,要脅她性交,她怕母親責怪,便答應繼父的要求。
事主叫痛用被子掩頭
繼女其後對繼父的侵犯,習以為常,去年10月底,繼父在她放學時間,又再致電給她,叫她回家,她甫抵家門,繼父便替她除衫,要她躺在床上,她被侵犯時,因覺「惡心」,全程以被子掩着頭部,並說很痛,叫他停止,繼父竟說:「18歲前係我嘅,18歲後係老公嘅!」她事後向繼父取了150元買東西。繼女解釋,問繼父取點錢,感覺公平一點。
根據控方所稱,被告被捕後承認曾於去年10月兩度性侵犯繼女,並在其腹部射精,但卻否認與她性交。
案件編號:HCCC5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