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屁股和道歉 - 李碧華

煙屁股和道歉 - 李碧華

在聲稱禁煙的連鎖快餐店吃早餐。我點煙肉太陽蛋。朋友C要了粟米草菇瘦肉粥,發現有異物──原來是煙屁股!C氣得召人。我道:「員工阿嬸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或會欺瞞。一定要向主管投訴及知會大眾。」一鍋粥,無數消費者吃到,為公眾利益,必須店方保證改善。經理道歉:「第一次,請給我們一個機會。」做人要厚道。第一次?姑隱店名。

日前收到「香港舞蹈團」的道歉電話,及由律師轉來道歉信:為避免版權及法律問題,他們又臨時把某節目停演。一而再,再而三給納稅人添麻煩,不勝其擾。舒巧老師及其他行政總監領導有方,在位時,從未試過一年內三次,演出之前才發覺理虧,急忙停上,浪費大量公帑。
真奇怪。應該有支高薪者事前監察事後承擔吧?官方網頁就見觀眾劣評。再不行,上面還有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任何政府資助機構,花用公帑來自納稅人。一旦濫用、浪費、遭投訴,得向公眾負責。市民血汗錢幾番付諸東流?多寃!可否要求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