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協信箱:大廈養狗滋擾處理方法

房協信箱:大廈養狗滋擾處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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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讀者鄭小姐近日發現所住大廈鄰近單位飼養狗隻,狗吠聲及氣味非常滋擾。她曾向管理公司反映,但未見改善,她應怎樣處理?
房協答:在香港,一般多層大廈的大廈公契,會清晰列明不得飼養狗隻,雖然有些公契沒有明確說明,但住戶亦不應因飼養狗隻而對鄰居造成滋擾或影響環境衞生。
讀者鄭小姐應首先查閱大廈公契,如大廈公契已列明住戶不得飼養狗隻,她可要求管理公司引用公契條文,禁止有關業主在住所內養狗。管理公司一般會先作出口頭勸喻,若該業主沒有理會,管理公司便應向該業主發出書面警告,要求業主將狗隻遷離住所。如發出多次書面警告均無效,管理公司可考慮採取法律行動,包括發出律師信,或向土地審裁處申請禁制令,阻止該業主在住所內繼續飼養狗隻。由於法律行動涉及費用支出,管理公司一般會與業主立案法團或業主委員會商討後才採取行動。

盡量減少對立

採取法律行動少不免會引起業主與管理公司、業主立案法團或業主委員會之間出現對立情況,故在採取法律行動前,應作詳細諮詢及商討,減低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