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銷售稅引人犯罪 - 盧峯

蘋論:銷售稅引人犯罪 - 盧峯

不少稅務專家及學者都贊成特區政府開徵銷售稅。這個現象其實不難理解,因為稅制愈複雜稅項種類愈多、稅務寬減的名目愈千奇百怪,稅務專家的生意就愈多,銷售稅正正是要將香港的稅制弄的複雜無比,對稅務專家來說,還有甚麼比銷售稅更「好」的政策呢?
只要看看政府在多次「放風」中透露的內容就可以清楚看到將要引入的銷售稅有多繁瑣複雜。
首先,政府要先決定哪些服務及商品需要徵收銷售稅,哪些服務及商品可以免稅。只要劃分不清楚或有含糊的地方便很容易出現收錯稅、雙重徵稅或漏稅的情況。
其次,政府要為了避免過份影響經濟及低下層市民生活而作出種種寬免或折扣,例如為綜援家庭提供特惠金、為低收入家庭提供每年二千元津貼、為其他家庭提供水費或排污費折扣,為慈善團體提供豁免……等。
此外,一些原本要徵稅的商品如汽車、洋酒、汽油等則需要調整稅率,令這些商品或服務的稅率不致大幅飆升。
當然,特區政府還要為銷售稅訂定退稅的安排,例如是否只有持外國護照或內地旅遊證件的旅客才能有退稅優惠,其他人如持有雙重國籍的人、旅居外地的香港居民或經常穿梭往返不同地區的香港居民是否享有退稅優惠……等。

總而言之,一旦引入銷售稅,整個稅制便會變得繁瑣不堪,即使不是有意避稅的企業也有必要聘請更多稅務專才處理稅項問題;而一些希望利用稅制的大量灰色地帶鑽空子的人更肯定需要借助稅務專家的專業經驗及意見;這樣下來,稅務專才的生意肯定蒸蒸日上,他們又怎會不傾向支持開徵銷售稅呢?
若果銷售稅只是讓稅務專家多點生意還不算甚麼大問題;更麻煩的是這樣複雜的稅項肯定會引誘企業負責人利用種種手段甚至非法的手段逃稅及瞞稅。對企業來說,徵收百分之五的銷售稅涉及的是數以十萬、數以百萬計的稅款,在這樣強大的物質誘因下,一些企業的管理人希望省下稅款或把稅款據為己有實在不是甚麼稀奇的事;於是,企業便會大量轉用現金交易以免留下交易紀錄;於是,企業便會在營業額或入貨紀錄上做手腳以減少應徵的稅項,於是,企業便會轉用來歷不明的貨源或走私貨以逃避徵稅。換言之,銷售稅將會催生大量不正當的經營手法、將會引發逃稅瞞稅的不正之風,甚至可能導致大量走私及黑市交易,這對香港的損害是難以彌補的。
除了企業將千方百計避稅及逃稅外,為配合銷售稅而定出的種種特惠金、津貼及退稅安排也可能引發大量弄虛作假的做法,例如部份家庭可能會隱瞞或少報家庭收入以符合領取津貼的條件。
政府官員會說,他們可以透過加強執法的力度打擊逃稅、瞞稅的行為,可所謂加強執法力度意味稅局及其他執法部門需要增聘大量人手,意味官僚架構更臃腫、意味政府薪酬開支大幅增加。這對市民及社會來說不是很不划算嗎?
顯而易見,引進銷售稅後得益的只是稅務專家、不法商人及官僚架構,一般市民則成了受害者,不管喝茶看戲都要先向政府進貢一番。像這樣麻煩多多、問題多多的稅項,還是快點丟進「資源回收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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