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政府將於明天公布銷售稅諮詢文件,這項勢將打擊民生的新稅不會放過全港各行各業,每一個市民,每一個消費或服務環節都要徵稅。
金融風暴後加快研究
其實,早於87年,當時財政司翟克誠已在財政預算案中,建議研究某類形式的銷售稅,令政府可有一個比較穩定的稅收來源,港府也開始研究徵收銷售稅可行性。到了90年代,當時政府財金官員認為,應在批發層面徵稅,故一度改稱批發稅,當年庫務司楊啟彥,更提出徵稅率可介乎8%到12%之間,可是由於90年代香港經濟繁榮,賣地收益為政府帶來以百億元計盈餘,銷售稅始終不是優先研究項目。
直到98年金融風暴後,樓價、地價下跌,嚴重打擊政府稅收,00年3月,當時財政司司長曾蔭權在預算案中,對政府經常賬出現赤字表示憂慮,認為不能單靠非經常收入支持政府經常性開支,所以建議成立擴闊稅基諮詢委員會,研究各種徵稅方式,當中包括銷售稅。
01年8月,委員會完成報告,提出13個擴闊稅基徵稅方案,當中包括商品及服務稅(即銷售稅),並且進行公開諮詢,到02年3月,委員會主席鄭慕智總結諮詢結果,認為市民認為徵收銷售稅是可行建議,財政司司長唐英年在04至05年財政預算案中,提出在政府內部成立專責小組,研究開徵銷售稅各項技術性安排,今年二月,唐英年在預算案中,表示政府已完成有關研究,並於今年中就開徵銷售稅發出諮詢文件,全面諮詢公眾。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