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特攻隊:惠康賣過期冷藏果汁及牛肉

超市特攻隊:惠康賣過期冷藏果汁及牛肉

【本報訊】大型超巿漠視港人健康,持續售賣過期、須冷藏易變壞的食品,有消費者在荃灣惠康購買兩款過了「此日期前食用」的果汁及黑椒牛肉。根據現行法例,售賣過了「此日期前食用」的食品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廖小姐向本報投訴指出,她本月2日在荃灣英皇娛樂廣場惠康購得兩款過期食品,均需要存放冷櫃,分別是一樽250毫升的菓汁先生,價錢6.9元,樽蓋標示的「此日期前食用」(Useby)為今年6月27日,即過期了五天;另一包過期食品是首選牌黑椒牛肉,原價18.9元,割價6.9元促銷,「此日期前食用」是7月1日,即過期了一天。

食品變壞機會大

廖小姐不滿說,現在天氣炎熱,冷藏食品容易變壞,但超巿仍漠視消費者的健康,售賣過期的冷藏食品。惠康表示,顧客購買過期的食品可到分店退款或換回同款沒問題的貨品;而在超巿內發現過期食品告知店舖經理,可獲贈香米一包。
全民健康動力主席勞永樂醫生表示,貼上「此日期前食用」的食品保質期會較短,需存放在雪櫃以攝氏零至四度低溫冷藏保鮮,若過了有效食用日期,食品變壞的機會頗大,有可能滋生致病的細菌如金黃葡萄球菌、大腸桿菌,以及含有黃麴毒素的霉菌,導致食用者食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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