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馬大戶回扣政府定原則

賭馬大戶回扣政府定原則

【記者許偉賢報道】香港賽馬會將在新馬季開鑼前,訂明為大戶實施輸錢回扣的詳情,專責賭博事務的民政事務局副秘書長余志穩稱,政府認為馬會應將大戶定為以同一種玩法、一次過下注至少10,000元、最終「輸清光」而未有任何派彩的人,他更指近年政府多次為馬會提出修例,認為馬會「二、三十年都唔好再搞我哋(政府)。」

分散投注不合資格

出任民政事務局副秘書長近五年的余志穩,將在8月1日調任為扶貧委員會秘書長。余志穩接受訪問時指出,當局認為大戶是那些以一種玩法下注至少10,000元的客戶,例如有人同時投注5,000元獨贏及5,000元位置,便算為一種玩法,只要投注者最後全數輸掉10,000元,便屬合資格回扣人士。若10,000元注額是關乎多於一場賽事,又或注額是分散地買了3T及獨贏,則不應被視為一種玩法。
余志穩稱,當局容許馬會實施回扣措施近三個月後,才會將回扣詳情寫入實務守則。政府近年先後處理《2006年博彩稅(修訂)條例草案》、《2003年博彩稅(修訂)條例草案》及《2000年賭博﹙修定﹚條例草案》,已為馬會帶來不少競爭能力,稱「我已經叫咗佢哋二、三十年內,唔好再搵我哋;即係叫佢哋唔好再提新嘢,亦唔應該有新嘢。」
另外,對於早前有議員投訴馬會職員在投注站內引導市民落注賭世界盃,余志穩稱已收到馬會的回覆,初步發現真有其事,調查過後會向局方解釋。由於博彩牌照規定馬會不可誇大市民贏錢的機會,也不可引導指馬會協助市民贏錢,余志穩相信當局也要研究上述的「硬銷」手法應否受到規管。
余志穩並透露,會繼續爭取在今年內,向立法會提交反種族歧視條例草案。草案基本上已完成草擬,外籍受聘人士一旦符合三項條例,包括在海外招聘、享有技能在香港難以尋覓以及並非本港永久性居民,便能獲得豁免,在本港享受不同待遇而不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