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訓局證書不能註冊

職訓局證書不能註冊

政府於去年底開始透過建造業訓練局(簡稱建訓局),為本港建造業工人實施註冊制度,惟有讀者即使完成職業訓練局(簡稱職訓局)的焊接工課程,通過技能測試及取得證書,但其資格仍不被建訓局承認,無法註冊,令他無所適從。
讀者蔡先生稱,他於今年初報讀職訓局為期15星期的焊接工課程,並成功通過技能測試,而該測試的標準是獲歐盟認可。
惟他其後向建訓局查詢註冊事宜,卻獲覆他不合資格,又沒解釋原因,他認為職訓局浪費公帑,培訓一班資格不獲承認的焊接技工。

根據歐盟指定規格

建訓局建造業工人註冊辦事處回覆稱,申請成為註冊焊接技工的人士,必須持有該局發出的證書,由於蔡先生所持證書,並非法例所指的通過技能測試而取得的證書,故辦事處職員未能接受其申請。
職訓局函覆表示,蔡先生所讀的焊接工課程,提供基本的焊接技術實習訓練,使學員能於畢業後容易入行及適應行業要求(例如參加業內的技能測試)。而為確保學員的技能水平有保證,訓練期間會安排他們接受國際焊工技能測試,標準乃根據歐盟指定的規格進行,通過測試的學員會獲發國際焊工技能測試證書。

建造業外毋須註冊

惟該局承認,畢業學員如需成為建造業註冊焊接技工,則需按建訓局所訂的條例,考取普通焊接工(需最少4年有關工作經驗)或中級工藝工,但學員在建造業以外的行業從事焊接工作,則毋須註冊。
檔案編號:0517006

違例定罪可罰五萬

政府於04年通過《建造業工人註冊條例》,並於05年12月開始,陸續為全港建造業工人註冊,預計註冊人數約16萬,待完成註冊後,所有建造業工人必須註冊後才可在建造工地工作,僱主亦須聘用已註冊工人工作,僱員及僱主如有違例,一經定罪,分別可被罰款5,001至10,000及25,001至50,000元不等。
資料來源:本報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