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食肆涉無牌經營

樓上食肆涉無牌經營

樓上cafe近年已成為本地迅速冒起的消閒及飲食文化,在旺區更成行成市,惟卻有部份樓上cafe在未取得經營牌照便已開店做生意。有保險業人士稱,此類無牌食肆難以成功購買公眾責任保險,一旦發生意外,顧客索償便會困難重重。
讀者容先生向本報投訴稱,樓上cafe「Union」在銅鑼灣區開設三間分店,惟他質疑三間cafe均是無牌經營,他擔心發生意外時,顧客及大廈住客的生命和財產均得不到保障。

發生意外難索償

食物環境衞生署回覆本報查詢稱,上述三間cafe之中,一間並無營業,另一間則領有民政事務總署簽發的會社合格證明書(俗稱會所牌照),合法經營,而位於羅素街的分店,則正在申請會所牌照。
Union負責人沈先生回覆本報查詢承認,羅素街分店開業半年,暫時仍屬無牌經營,但他預計下月會獲發牌照。
他表示,由於申請牌照需時甚久,故這種「邊開業邊申請牌照」的做法,在行內十分普遍,惟他強調,已向保險公司購買保險,保障顧客利益。
世運保險顧問主席羅少雄表示,包括樓上cafe在內的食肆,一般只需購買強制性勞工保險,至於財物保險及公眾責任保險則屬非強制類別。他坦言,很多保險公司都不願意接受無牌食肆的投保,因為風險太高,故他提醒市民,光顧尚未領有牌照的食肆,一旦發生意外受傷,可能無法透過保險公司獲取賠償,而要自行訴諸法律途徑追討。但他不排除有些保險公司收取較高保費承保,以抵銷風險因素。

無牌經營可囚半年

目前,開設樓上cafe可選擇向食物環境衞生署申領食物業牌照,或向民政事務總署申請會所牌照,兩者均需符合一定的衞生及消防條例,惟會所牌照規定較為寬鬆,容易申請,因此最為常見,不過有關牌照規定不可明火煮食,使用電磁爐則可,申請需時約6個月,年費根據場所呎數而定,每年續期。
根據《食物業規例》,無牌經營食肆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入獄6個月,另加每日罰款900元。
資料來源:本報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