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律師與學者經驗之談:<br>港引入銷售稅=自削競爭力

星洲律師與學者經驗之談:
港引入銷售稅=自削競爭力

【記者莊曉陽報道】開徵銷售稅除影響零售業及普羅大眾外,專業人士也不能倖免,有新加坡律師指銷售稅對專業服務行業弊多於利,在實施初期有律師因缺乏經驗,沒有提醒樓宇賣方追收買方銷售稅,令賣方損失而遭入稟索償。當地學者認為香港引入銷售稅是自削競爭力,非明智政府所為。

減稅措施「𠱁住你先」

本身是香港人的律師鍾庭輝移民新加坡逾20年,親歷當地倡議及落實徵收銷售稅的過程。他說當地自1994年實施銷售稅初期稅率僅3%,政府同時提出減稅措施「𠱁住你先」以爭取國民支持,但後來逐漸調高至現時的5%,減稅措施根本不足抵銷加稅支出。
鍾庭輝的律師行規模中型,他說當地律師行業務與香港相似,三至五成生意有關樓宇買賣,十多年前正式實施銷售稅前,不少人爭相盡快完成交易避免交稅,結果隨後幾個月樓市步入寒冬期,律師行生意驟跌,若非90年代樓市暢旺,可能出現災難性「冧市」,「3%稅率其實幾高,如果個單位以1,500萬元成交,咁就要交45萬元稅,直接影響好大。」
根據新加坡法例,營業額少於500萬元的公司不用登記徵收銷售稅,一些小公司可在定價方面有優勢。
鍾庭輝稱為節省律師行成本,他也會向中小企訂購文具。在銷售稅實施初期,一些律師因缺乏經驗,沒有提醒樓宇賣方追收買方銷售稅,令賣方損失而遭入稟索償,他提醒香港同行必須注意這問題。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經濟系副教授葉秀亮認為,不應為了擴闊稅基而開徵銷售稅,因為引入銷售稅是龐大的稅務改革,一定會引起社會震盪,新加坡當年開徵銷售稅的目的,是為了與香港競爭,調低薪俸稅及利得稅,增加對外資及外國人才吸引力,但香港的薪俸稅及利得稅已經很低,沒有大幅下調的必要。他說若沒有一些類似的遠景和目標,開徵銷售稅不是明智之舉,若日後落實問題叢生更會影響政府管治威信。

星洲經驗港不適用

葉秀亮又指,不宜把新加坡的經驗套用於香港,因為兩地人有文化差異,新加坡人一般較守法,一方面與政府管治的罰則較重有關,但「香港人就勇啲」,中小企為了爭生意或會想辦法瞞稅避稅,屆時政府可能需以更多資源處理追稅個案,最終得不償失。

葉秀亮指開徵銷售稅或會引起避稅問題,政府要投入大量資源追稅,最終可能得不償失。莊曉陽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