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時並無法例禁止煙民在車站吸煙,但港府已決定應立法會議員要求,將禁煙範圍擴大至巴士總站等交通交滙處,預計明年一月起生效。
沒向人噴煙控訴案例
立法會吸煙條例草案委員會主席鄭家富表示,是否包括小巴站在內視乎交通交滙處的界定範圍,他已要求政府盡快完成,但政府表示,最少要花一年時間才可完成。
至於向他人蓄意噴二手煙,會否被控襲擊或蓄意傷害他人罪名,本身是律師的鄭家富表示,過往沒有類似案例,但當事人若認為受到傷害仍可一試:「蓄意向人吐口水、吐痰,可以告佢毆打、襲擊或傷害他人身體罪名,噴煙得唔得呢,就要研究吓,但舉證有一定困難,如果真係覺得不滿,都可以試下循民事途徑索償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