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無業漢為滿足毒癮,誣衊一名性格懦弱的街坊非禮其妻子,迫他寫悔過書認罪作證,再每月向他勒索5,000元,三年內成功迫令街坊支付近17萬元。無業漢早前承認控罪,法官指事主三年來承受了極大壓力,又斥被告的所作所為缺德及可恥。被告終就一項勒索罪,昨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三年。
暫委法官沈小民在判刑時,痛斥被告戴龍華(42歲)的行徑,又指他迫25歲事主寫悔過書的做法,令案情更為嚴重。「若該宗所謂非禮案需要審訊,因事主曾招供,加上他性格懦弱,故就連法庭也不能擔保不會將無辜的人送進監獄。」
法官續指,任職清潔工人的事主於案發時辛辛苦苦兼顧兩份職業,只能賺取微薄收入,卻幾乎全數遭被告榨取,但被告卻從未為此感到內疚,反而經常揚言要騷擾事主的家人,並在事主門外徘徊及大力拍他家大門,法官相信三年來事主必定承受了極大壓力。
每月勒索5000元
根據案情,被告與事主本為街坊,事主在該屋苑任清潔工人,03年農曆年初三因有事未能上班,找被告的妻子做替工。豈料被告翌日要求與事主見面,並指他在垃圾站非禮其妻。被告其後要求事主寫悔過書,並要月薪只有7,000元的事主,每月支付5,000元。
事主擔心家人被騷擾而就範,自此每月均會向被告付款,直至今年2月,事主因失業而無力付款,雖然被告曾「減價」至每月收取3,500元,但事主終因銀行戶口僅餘數十元,無力繳款而決定報警。本身為癮君子的被告表示犯案所得款項大都用於滿足毒癮,他亦因此無力向事主賠償。
案件編號︰DCCC35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