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倡保留截取資料至下月8日 議員狂轟:應即時銷毀

政府倡保留截取資料至下月8日 議員狂轟:應即時銷毀

【本報訊】終審法院裁定政府透過行政頒令截取通訊屬違法後,政府在昨日的立法會《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草案》委員會建議,將「過渡期」內違憲截聽的資料,延至條例八月初生效後,才按新例的規定處理,即當執法人員達到指定目的後,才予以銷毀。這建議令議員嘩然,認為應即時銷毀違法收集的資料。委員會昨又審議公民黨、民主黨提出的修訂,兩黨強烈要求政府就條例引入「日落條款」,限時全面檢討該條例。

吳靄儀:唔認之前做錯嘢

律政司高級助理法律草擬專員陳子敏表示,政府已提出修訂,建議在法例生效後,將有關截聽資料,按新例的規定處理,即當執法人員達到指定目的後,才予以銷毀。公民黨吳靄儀表示,政府不可將違法取得的資料合法化,「咁等於唔認之前做錯嘢,仲要繼續用。」前綫劉慧卿表示,部門應即時銷毀不合憲取得的資料。吳靄儀批評草案內容對市民私隱保障不足,乃不符合《基本法》要求。她就草案提出34項修訂,包括小組法官進行審批時要暫時中止其審訊職務等。

涂謹申:唔見官「裁」唔流淚

涂謹申批評政府「唔見官裁(法官裁決)唔流眼淚」,令立法會要在短短數月內,緊迫地通過有關草案。他支持公民黨提出就草案設「日落條款」,令法例生效約一年後,要經立法會全面檢討,才能繼續執行。「日落條款係咁多項修訂之中嘅靈魂。」但保安局常任秘書長應耀康不贊成有關要求,民建聯劉江華認為讓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定期跟進法例就可,涂謹申在會後斥劉江華向政府「賣口乖」。
委員會將在下周五向內會提交報告,在7月24日就修訂提交最後版本,8月2日在立法會特別會議恢復二讀,預計審議三天後進行三讀。政府可能會透過號外刊憲,趕及8月8日將截取通訊條例生效,而行政長官的命令,就會同時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