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賣技藝人獲撤控罪

街頭賣技藝人獲撤控罪

【本報訊】在旺角鬧市的行人專用區表演吞火雜技而被票控煩擾的街頭藝人蘇春就,昨在九龍城法院獲控方撤銷指控後表示,希望政府能進一步「開放街道」。
蘇春就現正聯絡另外8至10名街頭藝人,準備一起在行人專用區表演hip-hop、街頭劇及粵曲,相信最快下月底能實現其打造表演街道的理想。

發起爭取街頭表演

46歲的蘇春就指今次獲撤銷指控,證明香港仍有法治,他與家人曾承受不小壓力,「自己身先士卒,行咗第一步」,他希望本案有指引作用,吸引其他藝人繼續在街道從事藝術表演工作。蘇春就原被票控於本年4月8日,在旺角西洋菜南街48號對開「進行遊戲、消遣以致造成煩擾」。
案件編號:KCS12413/06

蘇春就街頭賣技,表演吞火,卻惹上官非,幸獲控方撤銷控罪。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