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屯門日前發生一宗10歲男童遭誘騙到商場男廁狎玩案件,警方從商場閉路電視影帶,尋獲涉案一名居於區內的前教師,並在其寓所撿獲犯案所穿衣服,昨解往屯門裁判法院,控以一項企圖肛交罪名。控方表示,本案證據頗強,被告已在認人手續中被認出,他有同類案底,故反對保釋。
40歲被告林錦榮,現無業,報住屯門兆康苑,控罪指他上月20日在屯門屯隆街錦華商場3樓男廁內,企圖與一名10歲男童肛交。被告暫毋須答辯,律師申請保釋時表示,被告需照顧80歲患病母親,他可提供5,000元保釋金及前往警署報到,惟申請遭拒,還柙至8月11日再提訊。
案件編號:TMCC227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