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57歲野蠻漢到銀行要求提取強積金,因未符合資格而被拒絕,他即場發難,揚言如翌日仍未能提取強積金便斬職員,翌晨銀行剛開門,該男子手持一個紙袋出現,職員大驚報警,發現袋中藏有把一呎長利刀而被警員拘捕,他昨在觀塘法院承認一項藏有攻擊性武器罪,被判入獄3個月。
被告羅克平,控罪指他於今年3月9日,在九龍大有街的滙豐銀行分行內藏有一把刀。案發當日上午9時半,銀行開始營業,被告攜同一個紙袋匆匆趕到,職員感擔心報警,警員即場在被告的紙袋內搜出利刀,他承認有意圖用刀傷害拒絕他要求的職員。
案件編號:KTCC154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