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文烈報道】打工仔努力工作當然希望取得合理回報,不過剛公布實施五天工作制的滙豐銀行,在本月起向3,500名個人理財業務前線員工實施新花紅獎賞制度,卻被批評是懲罰表現優秀的僱員。員工最不滿是在新制下即使個人表現「超標」,但亦可能受其他同事拖累而令獎金大打折扣,新制可能令優秀員工獎金大減七成。
如懲罰表現好員工
滙豐每年會向員工發放一筆與表現掛鈎的花紅獎賞,但今年七月起卻向個人理財業務前線員工改行一項名叫「Motivator」的每季獎金計劃。據了解,滙豐此舉已引起員工不滿,他們均憂慮在新制下整體收入會大減。
員工指,以往員工花紅多少完全取決個人銷售表現及服務水平。評級分1(最好)至5(最差),以去年為例,1級員工可取得相等於月薪400%至500%月薪的花紅;3或以下則沒有任何花紅。但改制後,公司卻為每名員工訂下生意指標,並分為個人指標(Individualtarget)及團隊指標(Teamtarget)兩部份,個人指標佔花紅獎賞的三成;團體指標則佔餘下七成。
個人指標主要取決員工銷售成績,若員工只完成八成以下銷售額,則分毫獎金也沒有;至於團隊指標方面,除了取決於分行總生意額外.顧客的排隊輪候時間也是其中一項重要指標,若客戶輪候時間超出指定時限,將影響團隊分數。有員工不滿說,「表現爆燈都只係攞到30%花紅,其餘70%決定喺其他同事身上,若有同事偷懶就乜都冇,咁樣根本係懲罰啲好表現嘅員工。」
排隊亦評分不公平
香港銀行業僱員協會主席李麗貞指新制不公平,「唔夠人手,排隊時間自然耐啲,冇理由咁樣評分。」成衣、文職及零售業職工總會總幹事張麗霞批評說:「團隊表現佔咁大比重,即係叫員工互相監視,咁會造成分化。」滙豐發言人表示,新制下員工每三個月將獲發一次花紅,較以前頻密,至於具體內容,發言人拒絕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