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泳池受食環署監管

私人泳池受食環署監管

有巿民不清楚所居住的私人屋苑設有的泳池,有否政府部門監管,又私人泳池內的救生員是否合乎資格。食環署表示,凡供超過20個住宅單位使用,及讓公眾進入的私人泳池,均須領有該署簽發的泳池牌照,有關救生員資格的監管亦由該署負責。
住沙田一私人屋苑的王小姐稱,所住的屋苑設有泳池供住客使用,由於夏季已至,不少住客使用泳池設施。她擔心這類私人屋苑泳池有否政府部門監管。另私人泳池內的救生員又是否合乎資格。「公眾泳池就話有康文署監管,私人泳池會唔會冇王管?」
康文署新聞組發言人回覆表示,公眾泳池由康文署監管,但私人屋苑的泳池就由食環署負責。
食環署回覆本報表示,根據《泳池規例》(第132章附屬法例),除供為數不多於20個住宅單位使用,而公眾又不得進入的泳池外,所有私人泳池均須領有食環署簽發的泳池牌照。

開放時需有兩救生員

根據有關規例,泳池持牌人須在泳池開放的所有時間,有不少於兩名救生員在場當值。而該等救生員須持有有效的泳池救生章,或泳池救生管理章或高級泳池救生章。
該署已要求泳池持牌人備存所聘用救生員的有效救生員證書,和袖珍證書的副本。另外,泳池持牌人亦會要求救生員在當值時須攜帶救生章袖珍證書。該署會在泳池開放時進行例行巡查,並會核實當救生員的有關資格。
根據有關規例,持牌人於泳池開放期間,如所聘用的救生員未能符合有關資格規定,即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款五千元,如該等罪行持續,則可每日另加罰款五十元,而泳池牌照更可被暫時吊銷或取消。
就有關查詢,王小姐所住屋苑的泳池持有食環署簽發的泳池牌照,該署人員於上月底兩度到該泳池巡查,並核對當值救生員的救生章證書及救生章袖珍證書,證實均符合有關資格。
檔案編號:062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