藐視法庭被判囚男子法院仰藥

藐視法庭被判囚男子法院仰藥

【本報訊】一名男子由於沒有向前妻支付贍養費,昨日在灣仔法院的家事法庭接受聆訊,庭上他聲稱無錢付贍養費,並向法官出言不遜,結果被判即時入獄一個月。在法院扣留期間,他服藥企圖自殺,職員發現後報警,將他送院救治。
被告人姓蔡,43歲,據稱,他與前妻育有一對子女,雙方於97年離婚,法庭判一對子女由前妻照顧,他並要支付贍養費。蔡現職船務維修工人,月入約10,000元,與前妻離婚之後他再娶,與現任妻子育有一對子女,最年幼的孩子於本年3月才出生。

欠前妻贍養費上庭

懷疑他收入有限,要供養現時的一家人已捉襟見肘,難以負擔前妻的贍養費,所以有一段長時間沒向前妻付錢,前妻於是入稟法庭追討,案件昨日在灣仔法院一樓的家事法庭審訊。
現場消息指,有人聲言無錢給贍養費予前妻,言語間更頂撞法官,最後法官判他藐視法庭,即時入獄一個月,送往荔枝角羈留所收押。據法律界人士稱,事主拖欠贍養費及藐視法庭,判監一個月的刑罰不算重。
昨下午近1時,他被帶往灣仔法院26樓的執達主任辦事處,由職員看管等候懲教署人員接走期間,他趁職員不察從身上取出一樽降血壓藥,向口內猛灌,其後向職員報稱吞服了數十粒,並且感到不適,職員隨即報警,將他送律敦治醫院。事後他仍然清醒,經治理情況穩定,現時需留院醫治,病榻前則有警員看守。

部份婦女寧要綜援

群福會主席廖銀鳳指出,欣賞該名男子的前妻主動入稟法庭追討贍養費,該會亦有同類個案,有會員被前夫拖欠達數萬元贍養費,但因本身有積蓄未能申請法援,需要自行聘請律師。
她說,有部份離婚的婦女,寧願申請綜援亦不要贍養費,因為綜援金每月定必發放,贍養費則難有保障;同時,有人違反法庭有關贍養費的判令,亦非由法庭啟動機制去追討,而是由當事人入稟,制度上存在缺陷。她又希望當局成立贍養費局,將問題徹底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