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六萬名兒童曾遭父母虐待

港六萬名兒童曾遭父母虐待

家長向子女施以「藤條炆豬肉」和罰企,可構成虐兒罪,過去曾有不少同類個案,家長因此被捕。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雷張慎佳說,今次家長懲罰兒子的行為明顯過份激烈,她呼籲家長管教子女時要有耐性,體罰以外還有更好的教育方法。
家長必須適當處理和控制自己的情緒,避免將壞情緒發洩在子女身上。雷張慎佳又說,家長向子女施以體罰的行為,可能一次比一次嚴重,對親子關係造成重大傷害。
香港大學今年發表的研究報告指出,全港有六萬名15歲以下兒童曾被父母嚴重或非常嚴重地虐待,包括皮帶和藤條鞭打。
根據香港法例侵害人身罪條例,任何人如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虐待或忽略,若循簡易治罪條例定罪,最高可被判監3年;若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被判監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