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監聽專員或經立會

委監聽專員或經立會

【本報訊】立法會《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草案委員會昨日繼續進行審議,民主黨議員涂謹申認為,政府提交的草案在通知受監察機制及委任監管執法機構進行竊聽工作的專員等細節上,都需要作出修改。他建議由特首委任的專員,應同時得到立法會議員同意才可上任,以加強專員的問責性。

涂謹申促加強問責

涂謹申昨在會議上稱,政府建議只向「未獲授權」而被監察的市民作出通知。涂認為,有關機制對市民保障不足,提出加入更多條款,令任何被執法機構「錯誤地」監察的市民,也能獲執法部門的知會。出席會議的保安局常任秘書長應耀康說,可考慮有關修改建議。
政府的草案建議監察執法部門進行竊聽工作的專員,需由特首委任。涂謹申指有關建議令公眾感到專員是特首的「馬仔」。他認為,特首在委任專員後,應將任命提交立會,得到議員同意後,有關委任才正式生效,以加強專員的問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