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涉燒倉鼠上載惹公憤

初中生涉燒倉鼠上載惹公憤

【本報訊】一名就讀黃大仙龍翔官立中學的初中生,在其個人網頁上載多張虐待倉鼠照片,惹起網民公憤,近日向警方及愛護動物協會舉報。有聲稱目擊事件的網民稱,事發時有數名青年將可憐的小倉鼠狂踏、火燒。警方科技罪案組已接獲六名市民報案,指有人涉嫌虐待動物。該初中生昨日否認曾虐待倉鼠,聲稱當日只是目擊事件,照片是朋友拍攝的。

網上留言稱後悔

三張倉鼠照片的拍攝背景相同,目擊者稱事件在黃大仙竹園發生。第一張相片中的小倉鼠相當活潑,第二張相片中的小倉鼠已奄奄一息,頭、背、雙腳盡是紫紅、瘀黑的傷痕,似被踏傷或燒傷。第三張相片中的倉鼠頭部充血、眼睛凸出。有聲稱目擊事件的網民說:「佢哋圍住唔知做咩,係度踩、跟住唔知用乜嘢燒……。」
上載照片的陳姓中二生,今年二月在個人網頁留言稱,當晚跟朋友路過母校小學,「之後SM(性虐待)隻動物」。他留言稱:「好後悔…對唔住。」照片近日才在互聯網廣傳,有網民要求「還小倉鼠一個公道」,去信愛護動物協會、警方科技罪案組及陳姓學生就讀的中學投訴。
龍翔官立中學校長李國佳昨接受查詢時稱,會向該陳姓學生提供輔導,及向學生宣揚尊重生命訊息。該校老師昨致電該陳姓學生,但他否認曾虐待倉鼠,並在其網頁上說:「我係睇到啲小學同學係度玩,正常人都走埋去睇下」。
愛協發言人呼籲任何人遇到虐待動物事件,應即時舉報,不要將資料上載互聯網了事。警察公共關係科發言人指直至昨日共接到六名市民報案。漁農自然護理署發言人說,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虐待動物最高刑罰是罰款5,000元及監禁半年,10歲以上人士都要負上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