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批:王菲.魚尾.洗頭水 - 李兆富

蘋果批:王菲.魚尾.洗頭水 - 李兆富

先來一條時事選擇題:
報章報道,一名支持「公平競爭法」的立法會議員,近日舉了一個例子,說明甚麼是違反「公平競爭」,應該以法律懲處。請問以下哪一個是被引用的例子?
(A)經過多年來的吞併,現在港交所是獨市經營,明顯是壟斷市場
(B)超級市場自家品牌的價錢可以定得永遠比其他牌子低,損害消費者利益
(C)在街市買魚尾,要連一塊魚頭一起秤,屬「綑綁」行為
(D)王菲的歌聲、氣質獨一無二,沒有替代品。她的唱片賣得比其他人多,是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揭曉答案之前,先讚讚政府這趟改名字改得妙。英文是Antitrustlaw,從前一般直譯為「反托拉斯法」,難記難明。改叫「公平競爭法」,當堂名正言順,做起問卷調查來,問市民支不支持「公平競爭法」,有人說不支持才怪。要是當年政府有此造詣,把「廿三條」命名為甚麼「和諧共存法」、「國泰民安法」,說不定會順利通過,葉太立功、董伯翻身,歷史就要改寫了。
政府改得妙,可不等如我們要依。其實就此法的內容看來,稱之為「反自由競爭法」更為貼切。從今以後,我們提起「反自由競爭法」,大家明白即是政府所謂的「公平競爭法」,也就沒有問題了。
好,是時候開估。(A)是某些商界人士的心聲;(C)乃母親的經驗之談;(D)是改編自張五常教授的「鄧麗君」例子。答案是(B)。
議員說,超級市場決定貨品售價時,可以令自己的品牌,售價永遠低於同類商品,已屬違規。首先要說清楚,其他品牌之售價,是品牌所屬公司自己定的,超級市場不是抬高他人之價,而是壓低自家品牌之價,很重要,大家不要誤會了。

有幾條問題:
一、「強氏」與「寶記」,同樣有賣洗頭水。要是「強氏」參考「寶記」的價錢來定價,以較低價格爭取生意,是否損害消費者利益?
二、如果不是,有甚麼理由說超級市場自家的「百康牌」參考他人的價錢,是損害消費者利益?
三、要是落實法例,不准「百康牌」的價錢比別人低,市民便少了一個廉價選擇。這又是如何有益於消費者?又是如何鼓勵競爭?
既然動開腦筋,不如進一步試想,落實法例後是一番甚麼的景象?
超級市場的職員甲,為免法律訴訟,重新檢討「百康牌」定價方法,避免「永遠低於別人」。「百康牌」洗頭水以外,還有五家牌子,價錢不一。好,要不低於別人,就把價錢定得高過最平的牌子吧。
且慢,只比一家平,還是可能被其他四家告狀!取個平均數也不成,因為只要比任何一家平,就會有風險。最安全的做法,還是把價錢定得比其他所有牌子高,再加上一句口號「百康牌保證最高價,否則原銀奉還」,以防萬一。
要是怕加價影響銷路,可事先張揚每逢初一十五、十二氣節把價錢調低,也不算是「永遠低於別人」。風險較高,但為了多賣幾支的生意,可予以考慮。
等等,「百康牌」慳了上架費,省下廣告宣傳,成本比其他牌子低,要不是賣得比人家便宜,豈不會給議員批評為「牟取暴利」?我的天,告訴我,應如何定價才對?定價時綁手綁腳,不能以消費者的需求作依歸,又是如何令消費者受惠?
顯然,「反自由競爭法」是一個重要議題,關係上百萬市民的生活,一定要好好想清楚、辯明白。關於這個課題,還有很多角度、事宜要思考,《蘋果批》將會在未來為大家逐一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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