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廖先生的投訴,藍灣半島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函覆本報,否認有關責任。該公司表示,上述喉管及該屋苑所採用的所有喉管,均符合香港建築物條例及要求,喉管系統設計及物料並經有關政府部門批核。
經管理公司調查後發現,喉管損壞情況異於正常使用引致的耗損,相信是受到外物(硬物)衝擊所致;而有關硬物,有機會來自高層單位經喉管內部墮下。
迅速換喉清潔消毒
覆函強調,在兩次事件中,客戶服務中心皆有迅速跟進,並安排更換受損部份喉管,又多次為受污染的外牆,及廖先生的單位浴室及廚房,進行清潔消毒;並同時安排承辦商在已更換的喉管位置加貼保護帶,減低及阻緩該位置萬一再受損時,可能引致的即時影響。
管理公司又稱,基於事件乃使用不當等外來因素導致,非管理問題,根據有關大廈公契的免責條款,該公司毋須就事件負責。
至於廖先生要求賠償「包括但不限於」6個月管理費及更換物件的所有費用,管理公司表示,個案較早前已轉交屋苑保險公司跟進,惟公證行的結論是──事件非管理公司之疏忽問題,故索償將不獲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