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午間,收到不少記者來電,詢問為何缺席立法會例會,是否因沉迷世界盃而勞累,開了小差?
其實,我當時正在終審庭應訊。上訴有關特首違反憲法,以行政命令代替立法,授權執法部門竊聽及截取通訊一事;原因乃是上訴庭既判我得直,但又同時「法外施恩」,把上述的違憲命令延長6個月,變相令政府繼續濫權!
為何上訴庭會如此令人失望?因為政府公然欺騙法官和大眾,竟然說一旦行政命令無效,將會出現真空狀況,令執法部門無法律根據實行監聽,去打擊犯罪活動云云。如此睜眼瞎說,而獲法官信任,可謂蔚為奇觀,首先,即使當局在今年二月敗訴,亦不會陷於「退無死所」之境地;很簡單,它還可以通過上訴到終審庭,依法尋求公道;其間,曾蔭權的違憲命令,將會仍然有效。但卻捨正道而弗由,以維護法治為由,向原訴庭申請延長其效力,簡直視法官為僕從,把法庭當作橡皮圖章,而且,正是特區政府為求擺脫掣肘,而拒不頒布已在1997年通過的截取通訊條例,才會造成人為法律真空,既然官司打輸了,不就可以拿來應急了嗎?擇惡固執,一意孤行,視立法機關通過的法例如手紙,所謂強政勵治,原來就是巧立名目,把立法、司法之權壓住,行特首獨大、霸道之實,官司一輸再輸,已不敢厚顏再上訴有關「特首確實違憲頒布行政命令」的判決,但始作俑者、矢言無愧於心的曾蔭權卻躲在暗處,他繼續指揮手下以謊圓謊,連公開認錯道歉也欠奉,也真夠窩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