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演唱會中人手一支的螢光棒,基本上是由一支載滿苯基草酸酯(phenyloxalateester)及染料的塑膠管外殼,包着一支載有過氧化氫(即雙氧水hydrogenperoxide)的密封玻璃管組成,只要輕輕拗曲螢光棒,弄斷塑膠管內的玻璃管,再搖動螢光棒,令管內的液體混合,就會產生化學反應,使螢光棒發光。
中大生化系副教授何永成表示,不同牌子的螢光棒成份或有出入,但大部份都經嚴格安全測試後才推出市場出售,故不易爆破或洩漏。即使因意外令皮膚沾上螢光棒內液體,一般不會對人體構成損傷。
他說,按實驗室處理意外事故守則,如因器皿打破而沾上化學液體,或被化學液體濺入眼,應即時用大量清水沖洗,然後再求醫。他說,部份螢光棒液酸性含量可能較重,市民清洗時應避免用屬鹼性的肥皂,以免產生化學作用灼傷皮膚。
沖洗後仍應求醫
全民健康動力主席勞永樂則表示,由於不知道有關液體殘留在皮膚上的影響有多大,故即使沖洗後亦應求醫,而萬一誤飲螢光棒液或濺入口,可以漱口沖淡液體,但不應灌水或扣喉,否則可能會進一步傷害其他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