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國最大電視機生產商之一、本港上市公司創維數碼前主席黃宏生及胞弟前執行董事黃培昇,因串同母親及一名男子盜取集團及附屬公司共5,100多萬元,及誘使公司批出1,800多萬股股份,被控串謀偷竊及串謀詐騙等四項罪名。法官形容二人為不誠實證人,更指他們為在庭上解釋而製造虛假文件。黃氏兄弟昨被裁定罪成,還柙至下周四判刑。
法官逐點擊破辯解
區域法院法官簡仕勳在裁決時將辯方案情逐點擊破。他指兩名被告黃宏生(49歲)及黃培昇(38歲),及代表辯方出庭作供的陳祥興及翟勇均為不誠實證人,並表示不接納涉案款項及股份,實為創維給予陳翟二人作顧問費的說法。
雖然兩名被告指,由於陳翟二人分別曾為國企領導人及創維遙控器供應商,擔心公開二人在創維的顧問身份會引起不便,所以才安排黃母羅玉英的助手王鵬,代表簽約及代收酬勞,但法官表示,創維數碼為上市公司,董事有責任向股東交代資金去向,加上中國在貿易方面已對外開放,故不接納二人會以巨款聘請陳翟任顧問,但卻會不對外公布。
應付案情偽造信件
法官又指,其中數封聲稱為陳交給黃宏生的信件,竟以01年製造的信封載着00年撰寫的書信。他認為有關書信及辯方其他聲稱陳翟二人任顧問時所做的文件,均是為應付本案而偽造。法官最後根據有關資金流向,裁定兩名被告四項罪名成立。
案情指,兩被告於00年11月至04年11月間,將公司合共5,100多萬元以顧問費及佣金形式,從創維數碼三間附屬公司的戶口轉賬給王鵬,並輾轉落入黃母及被告所操控的戶口內。另外,兩名被告又訛稱王鵬為公司出任顧問工作,成功誘使公司批出1,800多萬股予王。王早前以特赦證人身份出庭作供,黃母羅玉英則被通緝。
案件編號:DCCC59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