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林炳昌輕判律政司求覆核

不滿林炳昌輕判律政司求覆核

【本報訊】被稱為「廉署剋星」的律師林炳昌,上月與先科國際前主席黃創光及其女友徐敏偲,因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一併被判入獄,但律政司不滿判刑過輕,向上訴庭申請覆核刑期,要求加重三人的刑罰,據悉高等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已批准律政司進行覆核,案件將排期在上訴庭審理。
林炳昌、黃創光及徐敏偲三人於上月十六日,分別被判入獄四年、三年及兩年半,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最高可判監七年,律政司遂按《刑事訴訟程序條例》所訂,在二十一日上訴限期屆滿前,提出覆核刑期。

艾勤賢已申請上訴

本案發生於04年7月,黃創光因涉嫌行賄造市被捕,其後獲准保釋外出,卻擔心一同被捕及留在廉署的女職員向廉署「爆大鑊」,遂委託師爺鍾錩權及於造市案代表他的林炳昌想辦法,林為避嫌而安排黃的女友徐敏偲到友人的律師行,卻教徐要求該名律師代為與廉署交涉,以查明女職員下落。
事實上,女職員已同意加入保護證人計劃,還向徐報平安,但她卻於律師樓作假誓章,訛稱女職員語氣驚慌,不欲被廉署拘留。大律師艾勤賢接手後,在廉署求見女職員不果,向高院申請人身保護令。而艾在高院曾兩度向《南華早報》前首席法庭記者周燕玲暗示女職員為受保護證人,女職員身份遂透過傳媒曝光。據悉,因向傳媒披露保護證人資料而入獄兩年半的艾勤賢,已向上訴庭申請上訴,林炳昌則會在下周上訴限期屆滿前作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