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項違反專業指控 兩項得直<br>謝偉俊vs律師會「有信心唔使停牌」

八項違反專業指控 兩項得直
謝偉俊vs律師會「有信心唔使停牌」

【本報訊】律師謝偉俊早前被律師會裁定違反專業操守等八項指控成立,判罰停牌21個月及罰款5萬元,另須支付逾700萬元訟費。他不服上訴,上訴庭昨裁定,涉及批評同行收費及聲稱女友在其律師行提供婚姻輔導服務的兩項指控得直,至於是否罰停牌,則稍後再訊。謝聞判後表示:「有信心唔使罰停牌!」 記者:梁瑞珮

謝偉俊昨在女友白韻琴陪伴下,親到法庭領取判詞,謝得悉判決後回應說:「仍要繼續抗爭。」他與律師會審裁組的「持久戰」由99年起至今跨越達七年,形容上訴庭的判決對他而言是「露出曙光」,並謂:「雖然未完全理想,但已經係一個好開始!」還面露微笑說:「掃低咗最嚴重嘅幾條,有信心唔使罰停牌!」

審裁組沒有盤問

律師會審裁組於04年裁定謝偉俊八項投訴全部成立,指他於97至99年間,不恰當宣傳及違反專業操守,包括(1)接受雜誌及報紙訪問時,將自己與同業的收費比較,批評部份律師是「吸血鬼」、(2)訪問時聲稱女友白韻琴在其律師行內提供「婚姻輔導服務」、(3)為《壹週刊》及《忽然1周》的封面故事拍攝全裸或半裸照、(4)在報章、小巴及地鐵等大量賣廣告宣傳、(4)至(8)分別指上述宣傳及推廣行為不當,令同行專業聲譽受損及不符合公眾利益。
上訴庭以2比1裁定第1項指控不成立,首席法官馬道立指,謝偉俊否認說過對同行的批評說話,指稱遭錯誤引述,而審裁組又沒有盤問謝,故沒有足夠證據證明有關指控。至於第2項指控,則因律師會「讓步」,上訴庭遂判上訴得直。

拍裸照維持原判

至於全裸及半裸照,上訴庭以2對1維持原判,馬官指,作為一個律師拍裸照實令人震驚,律師負責維持公義,做出這樣行為令公眾感憎厭。雖然謝辯稱拍裸照只屬私人性質,與律師職責無關,又指每個人有表達自由,但上訴庭表示,謝是明知其裸照會廣泛流傳,而身為律師,其表達自由是受守則限制。
案件編號:CACV1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