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劫莎士比亞 - 陶傑

騎劫莎士比亞 - 陶傑

城中教人突兀的一件事,莫過於在小眾的劇院,有人以名著改編成話劇和舞蹈,世界級的經典作品重新包裝,宣傳海報上這樣印着:導演某某,編劇莎士比亞,或但丁,或王爾德。
編劇莎士比亞?而閣下是導演,賤名竟敢與莎士比亞並列?豈敢褻瀆神聖乃爾。莎士比亞是原作者,他的作品,不是為今天所謂新生代藝術家度身定造的。寫劇本的人就叫編劇嗎?今日編劇的定義,編劇是電視台肥皂劇流水作業一星期就要起貨的技工,而在紐約百老匯和倫敦蘇豪,不叫編劇,而叫劇作家。
像蕭伯納、亞瑟米勒、田納西威廉斯、彼德雪佛、RichardCurtis。他們寫一個劇本,和作家寫小說一樣,是真正的創作—像一件Chanel完成之後奉在精緻的禮盒裏,而一款佐丹奴T恤有上千件同樣的工廠產品,顧客是用膠袋打包買走的—劇作家有舞台供養,而莎士比亞的劇作,除了供應給劇場,還上達宮廷,觀眾包括伊利沙伯一世。

把名字和莎士比亞排在一起,在英語世界裏不可思議。再自我膨脹,也不至於公然強搶劇聖的不朽之名:肉身凡胎,改編導演一齣莎劇,可能演了三個星期就銷聲匿跡了,誰會記得你?對於經典,洋人的規矩很大,歌劇院裏掛起一張《魔笛》的海報,莫札特的名字和劇名排在一起,放到最大,寫成Mozart'sMagicFlute—必須如此,因為這是一個舉世無雙的天才的創作,不容許二三流的凡人染指。第二級才是指揮家的名字,他將如何演繹天才的靈感,第三級是演員,然後才是導演、交響樂團、合唱隊,其中等級森嚴,不許僭越,為甚麼?因為這是人間極品,因為莎士比亞和莫札特一樣,是神,在一個庸俗的世界,可以在打高爾夫的時候向上市公司主席的球友炫耀:「今朝我同當奴一齊食早餐」,但「編劇莎士比亞」,導演是閣下?OhNo。

在一個名氣濫發的泡沫社會:「大師」、「作品」、「經典」的分封,並無章程,就像大紫荊勳章,但是拜托,作品再出色,幸勿搶劫大師,勿騎劫莎士比亞。不要告訴我,你手裏那本《羅密歐與茱麗葉》,其實是梁實秋翻譯的中文版;而且,原文太艱深,有太多無謂的比喻和嗟歎,一句台詞長達一頁,香港演員沒有受過這方面的訓練,也不符合香港觀眾的口味,所以你改動了一點點:包括讓角色穿上T恤和牛仔褲,把幽深的花園改成亮晶晶的天幕,在舞台上大放霓虹色彩的煙霧,用勁歌金曲作配襯音樂,讓他們跨越千年,作一對旺角鴛鴦,就說這是Updated的潤飾和「增值」,而編劇莎士比亞,是閣下的一位文字匠的副手。可以騎劫遊行,騎劫政府,甚至像毛澤東一樣,騎劫整個中國和十三億人,但有的名字,在這個世上,閃爍如月,精妙如金,觸一觸摸都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