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職業安全健康條例》,所有進行建築工程及貨櫃處理的工人均須接受基本安全訓練。該法例於99年通過,並在01年5月1日起正式執行。規定工人在工作時必須持有俗稱「平安卡」的安全訓練證書,而東主及承建商亦須確保其僱員已完成安全訓練課程及持有有效平安卡。
除建造業訓練局外,目前有超過100間提供「強制性基本安全訓練」課程及獲授權簽發平安卡的機構,當中包括涉案的香港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資料顯示,香港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共有四間辦事處,提供各類型職業安全課程。該公司於02年6月成立,開辦與平安卡有關的課程學費為80元至150元不等。截至去年,已有超過70萬名建造業工人完成這些平安卡課程,而該公司的「建造業平安卡」、「貨櫃業平安卡」及「平安卡續期」三個課程,報讀人數全港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