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廁槍殺案雙程漢獲釋

公廁槍殺案雙程漢獲釋

【本報訊】燒臘店股東在上水公廁遭冷血殺手連轟兩槍奪命一案,主審高院法官指控方唯一的目擊證人不可能在短短不足10秒內,清楚目睹兇徒的樣貌,甚至見到其眼神,加上出入境及電話紀綠,更進一步削弱控方的案情,故在缺乏其他證據下,裁定涉案曾與死者共事的雙程漢被告顏潘悅(圖)(27歲),毋須就謀殺罪名答辯,並引導陪審團裁定他罪名不成立,予以釋放。
案件編號:HCCC18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