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她過去、提出請求 - 古德明

讓她過去、提出請求 - 古德明

七月一日貴欄有MaryletShirleypast(瑪麗讓雪莉走過去)例句。但past不是動詞,文法上正確嗎?
Let解作「讓」或「容出」,其後常用「受詞(object)+原形動詞(infinitive)」,例如:"Excuseme,"Isaid,andshestoodasideandletmepass(我說:「借光。」她站到一旁,讓我過去)。拙欄那一句,的確可以改用動詞pass。
不過,說讓人、物等出入、上落、經過之類,let之後還可用「受詞+副詞」,例如:(1)Letthemin(讓他們進來)。(2)Youmustletthedogoutatleastonceaday(你每天必須放狗外出至少一次)。(3)Hehadlettheblindhalfwaydown(他把窗簾放下了一半)。成語toletthecatoutofthebag(洩露秘密)、toletsomeonedown(令某人失望)等,都是用這句式。Past是副詞,說MaryletShirleypast文法沒有錯,意思和MaryletShirleypass其實也沒有什麼分別。

寫公函請人家做某事,Wouldyouplease...?和Kindlyplease...這兩個說法,哪個較為客氣?此外有沒有好一點的寫法?
Kindly、please二字不宜並用,而「請」的意思please勝於kindly,這一點拙欄最近才說過,今不贅。同樣是說「請你安排下星期開會」,Pleasearrangeameetingfornextweek帶命令語氣,Wouldyoupleasearrangeameetingfornextweek?改用詢問語氣,顯得客氣一點。把would改為could則更加客氣:would是問「願不願意」,could是問「可不可能」,有「你願意也未必可能」含義,顯得較為體諒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