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雙程客 延長留港期<br>入境官員濫用職權囚53月

協助雙程客 延長留港期
入境官員濫用職權囚53月

【本報訊】入境處高級入境事務助理利用出入境印章替七名內地雙程旅客蓋印,並偽造電腦紀錄,多次非法延長他們留港紀錄。法官指入境助理濫用職權,可能令黑工問題惡化,判囚53個月。 記者:陳詠詩

被告魏智強(37歲),案發時駐守紅磡管制站,負責旅客出入境清關工作,入職逾10年,審訊期間停職,昨被裁定五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一項管有他人身份證罪名成立。辯方求情指,被告前途盡毀,尚有妻子及一名初生女兒須照顧。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沈小民判刑時表示,被告應嚴格管制旅客出入境,卻替涉案內地旅客蓋出入境印,行為不法,違反誠信,有可能擾亂出入境系統,雖無證據顯示涉案內地人留港目的,但不能排除是當黑工,被告所為可能令黑工問題惡化。法官又指,難以想像被告在無得益下鋌而走險,其行為嚴重,所衍生的後果亦嚴重,監禁刑罰無可避免。

七內地人曾付款

廉署接獲入境處轉介投訴,指處內一名職員涉收受利益,以協助內地雙程證旅客非法延長留港時間。
控方指,案發於04年12月至05年4月,案中七名內地人持雙程證由廣東茂名來港,他們曾支付500元至1,300元予中間人,將旅遊證件交予被告蓋印,蓋印後由14天限期延長留港3個月,以延長留港時間。
惟其中一人出現兩次離境紀錄,但沒有入境紀錄,廉署從印章獨有的編號,追查到被告為持有者,拘捕被告,並在其儲物室內搜出兩張他人身份證。至於涉案內地人就入境事務相關罪名,分別被判囚4至10個月。
案件編號:DCCC116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