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員要在一場比賽中取得入球不易,要大演帽子戲法則更難,普遍球迷都知道帽子戲法的意思,就是一名球員在同一場比賽取得3個入球,但何以稱之為帽子戲法?來源又出自那處?以下便逐一為球迷解答疑團。
帽子戲法,英文譯作為hat-trick,源於自19世紀的70年代,英國當時十分盛行板球運動,在一場板球比賽中,如果一名投球手連續投出3個「好球」,即連續3次令擊球手未能擊中目標而出局。因在板球比賽裏,「連中三元」不是易事,故該投球手賽後會獲贈1頂新帽子作為最高榮譽的象徵,而此為坊間其中1個關於帽子戲法的版本。
足球比賽廣泛引用
至於帽子戲法另外一個版本則為,同於一場板球比賽中,擊球手能連續3次擊中目標,而令對方3個球員因此被淘汰出局,賽後亦會得到一頂新帽子作為獎賞。姑勿論帽子戲法出自於以上那個版本,但肯定的是此叫法源自板球運動。
到了20世紀,hat-trick很快被引用到其他體育運動層面上,足球便是其中一種。足球上的帽子戲法與板球大同小異,意指球員在同一場比賽中,替球隊取得3個入球或以上(當然烏龍球不計算在內),該球員便被稱為大演帽子戲法。帽子戲法已成為足球比賽,被廣泛球迷認同的術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