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惠康超級市場一名前高級商務主任,在職時收受兩名肉類供應商提供的多項「着數」,其後協助他們投得分店檔攤。前主任昨在東區法院被裁定七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成,他在審訊中曾指廉署威迫他作供,裁判官直斥他狡猾,「連『貪污』都話唔知係咩,講到冇嘢好講,簡直係自暴其醜!」
接受按摩及性服務
控方昨指,被告依據案例要被判即時入獄及充公賄款,裁判官現等候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將被告還柙至本月20日判刑。
被告王力強(44歲),被控於04年6月至去年10月,接受豬肉供應商凌偉業及林榮坤近三萬元利益,包括四部手機、四次來往港澳行程、按摩、性服務及晚膳。被告另四項洗黑錢罪則被撤銷。
官稱,被告明知收受利益後,須「關照」兩供應商,例如收利是時會向對方表示:「大家都明白咩事啦!」
被告在惠康工作17年,負責管理豬肉、家禽及流動檔位的魚丸供應,供應商必先經他審核後才可申請檔位投標,故給予他多項着數。裁判官不認為廉署曾迫被告作供,指他被捕時即時承認指控,落口供時表現合作並揭露廉署未知證供,並同意帶廉署人員到家中搜查,最後搜出賄款及涉案手機。
案件編號:ESCC529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