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政公署近年部份案件的調查手法備受爭議,投訴廉署人員的個案也有上升趨勢,負責監察投訴廉署人員的廉署事宜投訴委員會去年接獲32宗投訴個案,較前年激增52%,其中3宗共涉6項指控證明屬實,有4名廉署人員遭忠告訓示。 記者:謝明明
廉署事宜投訴委員會去年共接獲32宗涉及廉署人員非刑事的投訴個案,較前年的21宗上升52%,涉及106項指控。其中54%指控與廉署人員行為不當有關、35%涉濫用權力、11%涉疏忽職守。
疏忽工作程序
在該委員會已完成審議的12宗投訴個案中,認為有3宗涉及5項指控有實據支持,以及一項部份屬實,有關指控主要涉及程序上輕微疏忽行為,如未有就撿取的財物發出收據;約見證人安排欠妥善;未有盡快歸還與調查無關的文件;以及因電話接收訊號發生問題,延遲安排律師與正在會談的當事人會面等。
結果有4名廉署人員需接受上級訓示,另有一名廉署人員在調查未完成前已離職;至於另一項指控是因通訊失靈引致延遲安排律師會見其當事人,委員會認為這並非廉署人員的錯失。
完成43項調查
廉署回應稱,過去5年,除前年的投訴數字特別低外,每年委員會接獲的投訴個案平均約30宗,所以去年的投訴個案不算特別高。廉署又指在106項投訴指控中,接近一半,即51項來自兩宗投訴個案,在該兩宗投訴個案的51項指控中,至今已完成調查的43項指控,只有一項指控證實成立。據了解,這兩宗個案有多人涉案。
廉署強調,雖然被證明屬實的指控只有數宗,但該署非常重視,除向有關員工採取適當處分外,若程序發現有不足之處,也會進行檢討和作出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