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殺案續審 女被告自辯<br>指證男友將女兒放入雪櫃

虐殺案續審 女被告自辯
指證男友將女兒放入雪櫃

【本報訊】同居男女涉虐殺四月大女嬰案,昨在高院續審,女嬰母親辯稱男友只顧搓麻雀,曾到向晴軒度宿。男友代表律師則指她用木櫈虐打女嬰,令女嬰多處瘀傷,她在庭上堅決否認,疾呼:「唔通我會打自己個女咩!」 記者:蔡曉楓

女被告招美詩自辯供稱,她於01年移民新西蘭,修讀時裝設計,因經濟問題輟學,回港後在酒吧做侍應,因而結識首被告林偉樹,曾離婚的她火速與林同居,同年3月她曾為對方墮胎,不久再度懷孕,她才決定誕下女兒,但林卻不願承擔。
招續稱,她患有甲狀腺、抽搐及心律不正等病,女兒出世後,林一直對母女愛理不理,某日她因腰痛未能照顧女兒,致電正在搓麻雀的林,要求他回家遭拒,遂帶女兒到協助家庭危機人士的向晴軒求助,住宿一天後因缺乏嬰兒用品而搬回家。

罵男友「黐線」

招美詩說,林曾多次用毛巾塞住女兒嘴巴,有一次更出動拳頭塞入口中。此外,兩人爭執後,林將女兒放入雪櫃,並說:「你唔好咁多事,我隊咗(女兒)入雪櫃」,招罵他「黐線」,打開雪櫃抱出女兒。
首被告代表律師昨盤問招時,指她承認虐兒罪,即承認用木櫈虐打女兒,招否認故意虐打,但承認意外令木櫈壓着女兒,她哭訴:「我真係有疏忽,我係阿媽係咪要負責呀,唔通我會打自己個女咩!」
27歲搭棚工人林偉樹與其33歲同居女友招美詩,否認於03年12月5日,在深水埗欽州街寓所內,誤殺四個月大女兒林樂恩,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26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