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畜罰款10萬激增19倍

虐畜罰款10萬激增19倍

【本報訊】立法會昨日就《2006年防止殘酷對待動物(修訂)條例草案》進行首讀及二讀,建議大幅提高虐待動物刑罰,將罰款由現時最高5,000元增至10萬元加幅達19倍;監禁年期也由最高6個月增至12個月。
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承諾政府將加強教育工作,漁農自然護理署會向學校派發光碟,教育學生愛護動物。

要求再提高刑期

但關注動物團體「動物地球」卻批評修例後刑罰依然過輕,多名成員昨日在立法會門外抗議,要求政府將虐畜最高入獄刑期提高至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