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米可諾斯大街有一檔賣明信片的攤位,另闢一角兼賣各種語文的二手書。都是過客度假後留下的剩餘物,其中莫名其妙的消閒流行小說佔大多數,我檢視過好幾次,從來沒有任何收穫。早兩年摺了,雖然食之無味,但連這樣的獨家生意也做不住,靠賣文維生的看在眼裏,不禁有兔死狐悲之感。
放假就不能看正經書麼?也不知道源自怎樣一種想法,然而人同此心,自知沒有擺上書架的價值,用完即棄。躺在沙灘上閱讀的,不是自己嚇自己的史堤芬京驚慄系列,就是封面印着姣婆巧遇肌肉佬的艷情小說,縱使是《達文西密碼》或者哈利波特那個層次,也嫌太過深奧。曬太陽的時候大腦暫時停工,品味跟着休息,還是根本與假期無關,平日就愛消化垃圾?
旅館接待處擺着十來本被住客遺棄的印刷品,我懷疑裝飾的作用大於一切,沒有誰像我這麼好奇,逐本抽出來研究。怎麼說呢?你一定見過失戀後自暴自棄的情場敗將,蓬頭垢面無精打采,就像《活死人之夜》的茄厘啡?嘴上不方便直言,心底也很難不狠批:「怪不得人家不要你,這副貓樣!」看着這些旅館遺書,我的反應大抵如此。倒與賣相沒有關連,而是令人不開胃的氣質—和根本沒有氣質。如果低級也算得上趣味,外人唯有嘆一句各花入各眼吧,然而這些並不是花,是插花的牛糞……
嘀咕忽然中止:哈路奇慕拉卡米?呀,村上春樹!零六年一月出版的英譯《海邊的卡夫卡》普及版,怎麼不到半年就淪落風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