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店一牌」擴至牛羊

「一店一牌」擴至牛羊

【本報訊】衞生福利及食物局推出「一店一牌」政策,新鮮糧食店日後同時售賣新鮮豬肉及冰鮮豬肉時,要預先包裝冰鮮肉以資識別,以阻止不法商人魚目混珠。但衞福局昨悄悄把冰鮮牛肉及羊肉也納入規管範圍,要求店舖先包裝冰鮮牛羊才可與新鮮牛羊於同店出售。有立法會議員不滿當局沒有諮詢就規管冰鮮牛羊,認為是不尊重業界的意見。
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昨舉行特別會議,討論冰鮮豬、牛、羊及從內地進口冰鮮豬肉問題。衞福局常任秘書長尤曾家麗(食物及環境衞生)說,除冰鮮豬肉外,冰鮮牛肉及羊肉也會納入監管,若店舖同時出售該三種冰鮮肉及鮮肉時,必須把冰鮮肉包好,包裝袋上也要列明屠宰日期和場地,以及淨重量等資料,令消費者更易分別鮮肉和冰鮮肉。
她指,將於本周五刊憲修改《2006年食物業(修訂)規例》,店舖日後只能選擇售賣冰鮮肉或鮮肉,但可向食環署申請牌照,同時出售冰鮮肉及鮮肉。

張宇人斥無諮詢

代表飲食業界的立法會議員張宇人對此極為不滿,「今日(昨日)份文件先至加埋冰鮮牛同羊,點解唔諮詢業界先?」他要求當局取消規管冰鮮牛肉、羊肉,以減輕業界成本。議員王國興說,店舖可申請牌照同時出售冰鮮肉及鮮肉,有違一店一牌原意。
尤曾家麗稱,因鮮肉及冰鮮肉貯存期及貯存方法不同,規定包裝冰鮮肉才可出售是為消費者健康着想,相信能減少不法商人魚目混珠,因此不會放寬。
此外,本港最快於本月底至下月中輸入內地冰鮮豬肉,衞福局指初期只會限量供應,按市民反應再決定是否增加輸港冰鮮豬肉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