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特攻隊:高級督察吃後腸胃炎揭發<br>百佳售雙層標籤過期果醬

超市特攻隊:高級督察吃後腸胃炎揭發
百佳售雙層標籤過期果醬

【本報訊】百佳超級巿場屢被揭售賣過期食品,一名警隊高級督察投訴在馬鞍山廣場百佳購買疑變壞的樽裝果醬,食後屙嘔肚痛,檢視樽蓋上標籤,竟發現一張未過有效食用日期的標籤,蓋在一張逾期一年的標籤上。百佳回應稱,公司從未更改有關果醬的食用日期標籤。消委會批評超巿不應售賣雙層標籤的食品,令消費者無所適從。 記者:蔡朗清

食環署正跟進有關投訴。據現行食物標籤法例,任何人未經製造商或包裝商的書面授權,擅自更改、移去或塗掉預先包裝食物標籤上的資料即屬違法,最高可判罰款五萬元及入獄六個月。

事主表示會追究到底

任警隊高級督察的梁先生向本報投訴指出,於上月23日在馬鞍山廣場百佳購買FIFTY50牌黑莓果醬,售價20.9元,未有即時食用。上月28日早上他與太太進食有關果醬後同感不適,多次屙嘔,往沙田威爾斯醫院求醫證實患上腸胃炎。
該果醬蓋面上的「此日期前食用」標籤為今年9月18日,尚未到期,但梁先生發現標籤下原來另有標籤,被覆蓋標籤的「此日期前食用」為05年4月8日,即過期逾一年。梁先生致電食環署投訴,雙方商議若他在該超巿發現同類問題果醬,即時通知該署。他當晚再到該百佳,貨架剩下一樽FIFTY50士多啤梨果醬,他購買後即時通知食環署;同時致電本報投訴。
食環署人員到場檢視該士多啤梨果醬,蓋面同樣貼有雙層標籤,上層「此日期前食用」也是今年9月18日,下層則是05年4月8日。梁先生說:「咁大間超巿咁猖狂,會追究到底。」

百佳:不知從何而來

百佳發言人回應稱,不清楚投訴人所指果醬蓋上所貼、印有「此日期前食用」的標籤從何而來,而百佳售賣有關果醬均屬代理商所貼的原裝標籤,寫上「BestBefore此日期前最佳」、代理商等資料。百佳即時檢查店舖售賣的有關果醬,並未過期,均屬原裝標籤。
不過,本港FIFTY50果醬代理商凱鉅公司發言人表示,該公司04年起代理有關果醬,樽上標籤一直印有「BestBefore此日期前最佳」、代理商等資料;公司並沒有授權百佳更改標貼,故會跟進投訴人在百佳購得「此日期前食用」雙重標籤事件。他提醒消費者在巿面購買有關果醬,要認清標籤以防購得有問題果醬。
星期一至五見報

梁先生投訴的問題FIFTY50牌黑莓及士多啤梨果醬,蓋面上層的「此日期前食用」標籤為今年9月18日,下層標籤的則為去年4月8日。

代理商凱鉅公司發言人稱,FIFTY50原裝標籤列有「BestBefore此日期前最佳」、代理商等資料。 凱鉅公司提供圖片 凱鉅公司提供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