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進修學員質疑退費措施

持續進修學員質疑退費措施

政府為鼓勵巿民自我增值,推出持續進修基金,凡屬該基金認可課程,只要成功修畢,即可按比例退還學費。不過,報讀語文課程人士,需應考一項持續進修基金指定的語文基準試,及格後方可申領退款。
家庭主婦羅女士去年報讀一家英語學院舉辦的英語課程,該課程獲持續進修基金認可,即在兩年內考取指定成績,可獲退還八成或最高一萬元的學費。

若提要求可全數退費

她稱,報名時,該學院職員指完成課程後,只需參加一個簡單英文基準試,及格後便可獲持續進修基金退還學費。即使不及格,學院也會提供「學成保證」,即可獲退還全數學費,她遂簽同意書,及繳付一萬多元學費。
上課一年,至今年3月,她應考一項英文基準試,可是她兩度考試失敗,她見兩年期限將屆,擔心無法取回學費。她質疑於報名時職員聲稱好容易便能拿到及格成績,實屬誤導。
被投訴學院企業事務及傳訊總監函覆本報表示,學員凡報讀持續進修基金認可的英語課程,均須參加其中一個持續進修基金指定的認可測試,而該校為英國劍橋大學商業英語水平測試(BULATS)的香港指定測試中心,該項考試是一項國際測試。
有關「學成保證」,若學員完成該校指定課程,而未能達到其理想英語水平,該校將全數退還學費。該校曾多次替羅小姐提供學習協助及輔導,但她最終未能達到指定英語水平。假如羅小姐向該校提出要求,該校當全數退還學費,或在課程方面作出補償。
檔案編案:0617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