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踏入夏季天氣炎熱,需要冷藏的食品容易變壞,但大型超巿卻減價促銷過期冷藏食品;本報日前巡查九龍灣德福商場惠康超巿,發現一包須冷藏的過期三文治火腿。根據現行法例,售賣過了「此日期食用」的預先包裝食品,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本報記者於上月14日巡查九龍灣德福商場惠康超巿,發現一包需要冷藏的155克裝首選牌三文治火腿,標籤上的「此日期前食用」(Useby)為今年6月13日,即過期一日。該包三文治火腿原價是15.9元,當日以特價5元售賣。
罪成罰款五萬囚半年
全民健康動力主席勞永樂表示,貼上「此日期前食用」標籤的食品保質期均較短,須存放在雪櫃以攝氏零至四度低溫冷藏保鮮,一旦過了有效食用日期,變壞的風險即大增,若含有致病的大腸桿菌等更會令食用者嘔屙和肚痛。該等過期食品也有可能滋生霉菌,黃曲霉毒素更會傷害人體內臟,長期食用會致癌。
屢被揭售賣過期食品,惠康一直表示,消費者購買過期食品可憑單退款或換回同款沒問題的食品;顧客在店內若發現過期食品即時告知店舖經理,可獲贈香米一包。
根據《食物及藥物(成份組合標籤)規例》,超巿若出售超逾「此日期前食用」的預先包裝食物,即屬違法,一經檢控罪成,最高可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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