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同居男女涉虐殺四個月大女嬰一案,警方會面影帶中,女嬰父親指供養女兒加重經濟壓力,令他情緒受困,遂發洩在女嬰身上,事後他自責未盡父親責任。其同居女友則哭訴須獨力照顧女兒,至事發前個多月因缺奶粉錢,一直以粥水餵女兒。
厭煩女嬰哭聲
被告林偉樹在會面錄影帶中供稱,得悉女友懷孕,因怕負擔不起,一度考慮將嬰兒打掉,及後女兒出生,大大加重經濟壓力,回到家中又不斷聽到女嬰的哭聲,令他深感煩厭,「我放工返到屋企,開電視都聽唔到,佢鬼咁嘈,愈喊愈大聲」,林上前抱女嬰仍未能令她止哭,遂將女嬰交回女友。
林續稱,他為發洩情緒,曾向女嬰施以搖晃、365度倒轉、咕𠱸捂頭、棄在家門外半小時等方式,希望減低其哭聲,並且打開雪櫃門恐嚇女嬰:「你再嘈就擺你入去!」他堅決否認用硬物襲擊女嬰。
林在影帶中哭訴,事發後他感到難過,認為自己未有盡責,「我諗住拎錢返嚟就得,老婆一直都有話好辛苦,但我無理佢,無真正關心佢哋兩個,件事我同老婆都有責任」。此時,女被告招美詩在庭上已泣不成聲。
恐無機會懷孕
控方播放女被告招美詩的會面錄影帶,她指自己產下女兒前,曾經小產,她恐再無機會懷孕,決定替男被告留點血脈。「但係佢(男被告)乜都唔理,個女病就一味叫我帶BB去睇醫生,佢顧住睇電視,佢對住個電視開心過對住我哋啩」,她又指緊張女兒猶甚自己,女嬰死前個多月,她缺錢買奶粉,只以粥水餵她,至於她身上的傷痕,相信是她「奀皮」弄傷自己所致。
27歲林偉樹,搭棚工人,及其33歲同居女友招美詩,家庭主婦,同被控於03年12月5日,在深水埗欽州街的寓所內,誤殺4個月大女兒林樂恩。
案件編號:HCCC26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