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有壓力」的無業青年,疑受酒精影響,竟於一大清早,在旺角鬧市中,緊握一名穿校服裙的女生小腿,將她拉倒,還色膽包天,當眾高舉女生單腳,窺看她的底裙,女生呼救,無業青年竟貪得無厭,拿走女生一隻鞋子,才掉頭逃走,最終被見義勇為的男途人擒獲。該男子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非禮罪,案件押後至本月28日判刑。 記者:陳曉薇
外表斯文的27歲被告沈嘉華,報稱無業,他被控於今年5月19日,在旺角通菜街126號自動扶手電梯,非禮一名16歲女學生。
控方案情指,當天穿着校服裙的16歲女學生,於清晨7時半,獨自沿旺角通菜街步行,準備乘搭地鐵上學,當時女生已發現被告跟蹤她。當她步行至扶手電梯時,被告突然從後緊握她的左邊小腿,她失去平衡倒地,被告上前將她推向扶手電梯位置,女生極力反抗,高聲呼救,惹起附近一名33歲的男途人及一名36歲的扶手電梯技術員注意。
女生跌倒坐在扶手電梯上,被告膽大包天,居然將女生的小腿提起,偷窺她穿在校裙裏面的底裙,見義勇為的男途人見狀,當場厲聲譴責被告,被告竟拿走女生其中一隻鞋子,才掉頭向通菜街方向逃走,男途人拚命追趕,最終成功將被告截停。
逃走時拿去女生鞋子
女生當場認出被告,男途人協助她報警求助,其後女生被送到醫院接受治療,證實有紅腫及擦傷。被告被捕後依然扮懵,說不知為何會觸摸女事主,但他承諾不會再犯。
辯方律師昨替被告求情時指,被告在工作上遇到壓力,與人相處亦有問題,才會在案發日受酒精影響下,一時糊塗犯案。
裁判官在聽取辯方求情後,決定先取被告的感化官、社會服務令及心理報告,以作量刑考慮,其間准被告以現金2,000元繼續擔保外出。
案件編號:KTC342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