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房擅售抗生素受罰

藥房擅售抗生素受罰

【本報訊】兩間藥房的職員在藥劑師不在場的情況下,出售處方藥物,昨日被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紀律委員會研訊後判罰。

禁售管制藥一個月

位於青衣城商場利康中西藥房東主之一的蔡光偉(譯音)在庭上表示,已將觸犯條例擅自出售抗生素的職員何偉強(譯音)解僱,但委員會發現該店已是三年內第三次觸犯條例,事後店方對員工採取的防範措施依然不足,因此裁定該藥房四個星期內不可出售受管制藥物。
另一間龍城藥房因未在藥劑師監督下,出售受管制減肥丸賽可尼,結果遭委員會發出警告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