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家中經濟支柱的被告林偉樹,三年前認識較他年長六年的女被告招美詩,兩人拍拖個多月便共賦同居,他透露自己在女兒出世前,曾吞服藥物自殺,須接受精神科治療,其後女兒早產,體弱多病,經常要進出醫院,但他表示「鍾意」女兒。
全部薪金交女被告
控方昨播放被告林偉樹的會面錄影帶,只有中五程度的他當搭棚工人養家,月入8,500元,與女被告未有正式註冊結婚,但兩人感情穩定,他會將全部薪金交予女被告作家用,自己只間中賭馬消遣。
林偉樹表示自己在女兒出世前曾吞服20多粒止痛藥,於是被安排接受精神治療,女兒因早產身體較弱,要定期到醫院覆診,而女被告在案發前一星期小產。當警方查問他是否鍾意女兒時,他回答「鍾意,鍾意!」。
兩名被告在案件審訊期間獲准保釋,仍須坐進犯人欄內聽審,不論在庭內或庭外,兩人均無任何眼神接觸,但當女被告聽到男被告提及她小產一事,不禁哭成淚人。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