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昨日第二日在香港電台第一台節目《公民社會》,發表以「言論自由與傳媒角色」為題的網誌,她認為傳媒不能甘於作為宣傳工具,並提及近期的「巴士阿叔」及商台「最想非禮的女藝人選舉」風波,業內人士有需要自我檢討。陳太網誌今日下午3時15分在港台第一台播出。以下為昨日網誌全文。
言論自由與傳媒角色
寫於2006年06月28日
下午03時15分
今天是六月廿八日,我是陳方安生。
今天的話題是香港言論自由與及傳媒的角色。
言論自由和資訊自由是社會與時並進,穩健發展的先決條件。《基本法》保障港人回歸後能夠繼續享有這些自由。今時今日香港仍然有日報高達五十種,期刊七百五十種。另外,約一百家國際傳媒機構在香港設有總部或辦事處。由此可見,回歸九年後,香港社會保持開放,兼容並蓄,港人對形形色色的消息,需求殷切。社會資訊發達,港人事事關心,意見紛紛,情況令人感到欣喜。
言論自由與資訊自由是基本知情權的核心。在廿一世紀,知識將會主宰我們的未來。有了知識,我們就能得到最全面的保障。香港早已是全球資訊社會的一份子。若沒開放無阻的通訊,或者不能全面掌握國際上流通的資訊,香港將難望保持今日在全球經濟的地位。
傳媒有分析、評論,報導等權利,還須擔當一個非常重要的監察角色,不論是監察各政府部門還是私人機構。
談到香港傳媒的近期運作,首先今時今日,辦報已經成為一門大生意,自然要顧及商業利益。但是傳媒不要忘記,他們的首要任務始終是如實傳播消息,不單要公正持平,而且要開放透明。自我審查、報導偏頗、蓄意歪曲事實、甘為宣傳工具等,實在不是負責任的辦報方式。
本地報刊、電子媒體近期的表現,引起市民的關注和不安。我舉兩個例子,巴士阿叔受到傳媒過份誇張的報導,甚至有製造新聞之嫌,與及某電子媒體要求聽眾顯示他們最想非禮的女藝人就是好例子。這些表現實在有違傳媒應有的專業和操守標準。業內人士實有需要自我檢討。
在日益劇烈的競爭下,特別來自網絡世界和網上出版的競爭,只有講求操守、翔實可靠、向公眾負責的媒體,才能夠經得起考驗,不致遭受淘汰。
在《基本法》規定下,我們不單有權享有言論和資訊自由,而且有義務維護這些自由不受侵害,才能確保我們的生活方式維持不變。
全文可瀏覽港台網頁: http://app1.rthk.org.hk/civilonline/civilsociety/wwblog/post.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