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資助金夫婦維持判監

呃資助金夫婦維持判監

【本報訊】一對夫婦隱瞞擁有多項收租物業,替子女申領22萬元學費津貼及貸款,兩人原獲輕判社會服務令,本月初經律政司申請覆核判刑,改判囚11個月。女被告昨指自己只是聽從丈夫指示簽署文件,角色較輕,希望輕判,但裁判官認為兩人罪責相同,撤銷其覆核申請,維持判刑。
被告夫婦為53歲彭復興及48歲黃秀菊,分別報稱無業及家庭主婦。昨日只有黃秀菊申請覆核刑期,控方認為黃不應以相同理據提出覆核申請,但裁判官鄧立泰指黃有新論點,故聽取其申請。
黃透過律師指,自己沒有受過教育,對賬目不敏感,結婚後從內地來港定居,案中角色較輕微,只是按丈夫指示簽署文件,並呈上兩封夫家親人的求情信,指她是盡責的好媽媽。裁判官指被告夫婦一同合謀提出資助申請,一同犯事,分不出兩人罪責誰輕誰重,故撤銷申請。
本案案情指,01至04年間,兩被告替一對子女申請學生資助,在申請表中稱沒有收入,只擁有3個銀行戶口及一項物業,於3年內獲發22萬元學費及交通津貼。
學生資助辦事處去年揭發夫婦倆持有6個戶口共26萬元存款,及五個出租物業,每年租金收入達四十萬元,報稱主婦的黃秀菊每年亦有6萬多元薪金收入,總資產合共五十萬元,超出申請資助的資產限制。
案件編號:KTCC1653/06